之前宠物情缘脑洞的包策篇~我总算没把这篇文拖到明年。。。
其实这篇写下来觉得没有鼠猫那篇顺,也不够萌,但又怕存太久会忘了发。。索性先发出来吧,以后有空再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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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侦探包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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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邀。
说起跟宠物一起追媳妇这个事我就火。
我的爱宠、我从小到大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小白,身为一只老鼠,他居然看上了一只猫,看上猫就算了,他追展护卫这件事情,我居然是倒数第二个才知道的,简直就不把我这个daddy放在眼里!太过分了!
什么?你问我是倒数第二,那谁是最后一个知道的,呵呵,还能有谁,当然是我家公孙先生......的爱宠展护卫了。这么说好像还有点心疼我们家小白, 看上一只不开窍的猫,也是很辛酸了。
但是,话说回来,追猫这件事情我是倒数第二个知道的就算了,他追到猫这件事情,我居然成了最后一个知情者!!!???
额滴小白啊,你还记得daddy这么多年对你无微不至的照顾吗?
当然,换一种说法就是,在那个时候,我就已经预感到自己将来的家庭地位了。
阿策——展护卫——小白——我。。。。。。
那叫一个惨哦。
都说娶了媳妇忘了爹,针对这个问题,我已经对小白进行了多次严正谴责,不过这家伙仗着自己长得萌受阿策喜欢,根本对我的愤怒毫不在意,诶——还是算了,谁让他作归作,但也作出了我的一段美好姻缘呢。
说起来当时小白丢了的时候,我真的挺担心的,特别害怕他被楼下那只大白猫叼走吃了,不过好在我脑袋聪明,作为一位侦探漫画家,经过无比复杂的推理过程(此处省略一万字)。。。终于,被我找到了我们家小白最后出现的位置。
当然了,说是最后出现,那也是一个星期前的事情了,那天下午,我怀着无比忐忑的心情,心里想着“活要见鼠死要见尸”,终于敲开了那扇门。
那才是缘分的开始。
“小白啊——我可算找到你啦——你这些天过得好不好啊——有没有人欺负你啊——嘤嘤嘤人家好想你哦——”
我抱着小白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,然而小家伙看来这几天住的挺舒服,一个劲往后缩,生怕我把它的皮毛蹭脏了,我瞪了这个小没良心的一眼,擦了擦眼泪转向了刚才给我开门的男人。
“太谢谢你了,”我真心向他道谢,“你不知道,小白是我的命根子,是我最喜欢的小老鼠了...”我絮絮叨叨,迫不及待要跟这个人分享着我的喜悦,他只是静静看着我,嘴角噙了一点笑意,我那时就觉得,当真是...好看得紧。
我悄悄咽了下口水,我发誓,问出那句“先生贵姓”真的是情不自禁,如果有的重来,我一定要以最帅气的姿态、最温和的语气,去问他的名字。
......至少得把刚才哭出来的鼻涕擦干净。
后来先生才告诉我,我那时的样子真是蠢透了,顶着一头乱毛还挂着没擦干净的鼻涕,因为出门太着急脚上居然蹬的还是两双不同的鞋子,他再没见过比我还糟糕的搭讪者了。
可惜呀,偏偏就是这个最糟糕的人,一不小心抓住了他的心。
那天最后我还是一个人回了家,虽然有点舍不得小白,但为了我的终身幸福,就先暂时委屈他一下吧。当然了,事实证明,这货可一点没委屈,吃好喝好住得好,还顺手就撩到只猫。
相比之下,我的境遇就惨多了。打着探视小白的旗号,我往公孙家跑了几次,但又怕去的太频繁招人嫌弃,只敢每周去一次,前两次的时候,公孙还会客客气气地招待,后来熟了也就不再客气,放着我在客厅跟小白和展护卫玩,他在书房办公赶他的工作,相处起来简直比一家人还和谐。
有一回我找不到展护卫的小鱼干,想去书房问他,他那时正在算账,左手计算器,右手居然还拨着一个小巧玲珑的算盘,看着他修长好看的手在一颗颗珠子间来来回回,我觉得自己的心也被拨得七上八下的。
现在想起来,那时看着先生拨算盘,竟也能有心动的感觉。
额什么你问现在?呵呵,现在看着先生拨算盘,不止心动,而且脸疼。
认识公孙一个月的时候,他第一次留我,在家里共进晚餐。
我坐在沙发上,身边是日常面瘫的展护卫和上窜下跳的小白鼠,他俩玩得开心完全不理会我,我就隔着玻璃看着先生洗菜切菜,都觉得无比幸福。
第一次见公孙的时候,我觉得他儒雅、温润,还长得好看,在我心里,那简直是遥不可及的高岭之花,然而那时他冲我笑得温和,轻轻退了一步,便放我走进了那扇门。
我一步步靠近,他似乎也配合地,从神坛走了下来,现下,还围上了围裙,低头专心做我们的晚饭,敛着的双目底下,我想,一定藏满了温柔。
那温柔是给我的。
我翘着嘴角,刚好小白调皮跳上了我的腿,我就一把把他捞了起来。
“以后,让公孙给你当妈咪好不好?”
小白大概听懂了我的话,叽叽叫了几声,还在我手里蹦跶了两下表示同意,我开心地松手,把他放了回去。没等我回过头,就听到万年不动的猫主子“喵呜”一声有了动静,我还没来得及激动,一只猫爪子就糊了过来,下一刻就觉得脸上火辣辣地疼。
正是这件事情让我意识到,要追求公孙,首先就要搞定展护卫,之后一箱一箱的小鱼干就被我送进了公孙家里。虽然牺牲了买明星手办的钱,不过好歹成效明显,展护卫叼着小鱼干总算跟我站到了同一个阵线,只是这件事情留下的后遗症是——一直到现在,他每次想吃鱼了,都会扑过来伸着爪子敲诈我。
确定了目标,拉到了队友,接下来就是追求的过程。作为一个宅了二十多年的少男,我在这方面实在没什么经验。
第一次约公孙出来,本想看电影,结果遇上节假日,买不到合适的门票,最后我们两个大人坐在一群家长孩子中间,看了部动画片,我抱着爆米花一脸歉疚,公孙倒是乐得自在,一边吐槽我的智商,转头就和一群小孩一起笑的前仰后合;
第一次下厨给他做饭,为了煎心形牛排我烧坏了他家里三个平底锅,最后只能可怜兮兮地等他下班回来,被他叫了半个月“黑炭”,两个人一起吃着清汤挂面看月亮和星星;
第一次送花,本想送白玫瑰,却因为不认识错拿成了白色的康乃馨,他举着花束整晚都是一脸慈母的笑意,第二天我搞清楚原因想拿回去换掉的时候,却看到,那束花已经被他理好,插在客厅的花瓶里了。
花瓶下面,调皮的小老鼠跳起来去摘瓶里的花,拽下一片花瓣,被他一爪子拍得又飞起,飘飘悠悠就落在了小猫的鼻尖上,懒散的小猫打了个喷嚏,看着小老鼠一脸怨念。
公孙佯怒,点着小白的耳朵却也只教训了几句,便又笑着把调皮的小家伙送回小猫身边了。
那时候我还没文艺到想起什么岁月静好的说辞,只是觉得,看着他们,那样的幸福便要把我的心填满了。
我这个最糟糕的追求者,就在公孙一次又一次的包容与默许后,大摇大摆走进了他的领地。
后来在一起,其实是顺其自然的事情,为我漫画出版庆功的那天,那晚我们都喝了酒,借着酒意,我把藏了许久的心里话都说了出来。
“公孙,包包喜欢你,好喜欢、好喜欢你。”
我抱住他,不甚清明的眼睛里都是他的样子,不由自主地,我的嘴唇轻轻靠了过去。大约公孙那晚也沾了酒意,他只噙着一抹笑,看着我靠近,身体却没有躲开。
我慢慢靠近。
然后...我就拉灯了。。。不是,断片了。。。
第二天早上,我在公孙床上醒来的时候,混沌的大脑努力回想了三分钟也没回忆起断片以后的情节,昨晚到底亲没亲到,大概要成为本世纪都解不开的谜题了。
我小声叹了口气,不敢动作太大把身边的公孙吵醒,他睡着的时候比醒时还要更静些,轻闭的眉眼,微动的双唇,引诱着我一点点凑近了过去。
既然昨晚不记得,那就今天补上好了。
我的爱人, 从今以后,包包的世界里,终于有你了。
End.